各县市区档案馆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济宁高新区、太白湖新区、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,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、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,市直各部门单位、各大企业:
现将《山东省档案馆关于报送2023年度档案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意见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一、认真学习申报条件
申报人员务必认真学习《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》,仔细对照标准条件中第六条、第七条规定,尤其是代表性成果方面的要求,如实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二、严格履行审核职责
用人单位、主管部门务必按要求对所有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,尤其是申报人的工作经历、专业技术岗位、代表性成果等逐一进行审查并填写《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材料核查联签表》。
三、现场审核
1、现场审核时间:2023年10月7日—10月8日(上午9:00-11:00,下午14:00-17:00)
2、现场审核地点:市档案馆3楼307房间。
3、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:
①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
②专家(学术)委员会推荐意见表
③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材料核查联签表
④职称申报系统中需要上传的各类材料(原件在现场审核后退回)
4.报考条件政策咨询电话:2348462、18653700200
山东省档案馆关于报送2023年度档案 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
附件: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材料核查联签表.docx
济宁市档案馆
2023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