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市区档案局、档案馆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济宁高新区、太白湖新区、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,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、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,市直各部门单位、各大企业:
现将《山东省档案局 山东省档案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年度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初审工作,所在单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,对报考人员的《考试报名表》和各类上传材料逐一核实把关,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学历学位等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。各县市区报考人员的《考试报名表》及上传材料的原件需经主管部门、县市区人社局审核盖章后上传;市直部门报考人员的《考试报名表》及上传材料的原件需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传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系统内“当前报考状态”,如有退回修改补充要求,7月12日17:00前尽快进行修改和重新确认提交,以免影响考试报名。
报考咨询电话:0537—2348462
附件:《山东省档案局 山东省档案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年度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》http://dag.shandong.gov.cn/articles/4673C70/202406/d87b625d-7a98-4031-9775-b8e1813be6d9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