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关于印发《2019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要点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任城区城市管理局,济宁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太白湖新区建设局、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:
现将《2019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要点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遵照执行。
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9年4月30日
2019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要点
2019年,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认真贯彻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济政字〔2018〕22号)等文件精神,加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,落实物业监管重心下移、权力下放,建立“四位一体”物业服务管理机制,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;全面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任务,建立行业信用管理机制,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和新建小区物业管理水平;健全管理机构,加强行业监管,建设“智慧物业”,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、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工作;深入推进文明城市、文明行业创建,抓好协会组织、标准化建设、“三会三公开”、安全生产、行风建设等工作,全力推动新时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科学发展,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一、全面强化党建引领,将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
(一)强化党建引领,打造“红色物业”。健全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,强化街道党工委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;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,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属地与行业双重管理机制,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。
(二)推行“四位一体”物业管理模式,将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。积极推广在街道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,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。构建街道、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企业联动协作、共商事务的“四位一体”物业管理模式,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综合治理体系。
二、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,提升群众满意度
(三)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体系。加快建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系统,指导各县(市、区)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动态评价管理,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,构建“诚信激励、失信惩戒”机制,切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。
(四)老旧小区全面推广实施物业管理,2019年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0%。研究制定全市提升物业管理覆盖率实施方案,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推动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,总结推广兖州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经验,巩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成果,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、全覆盖,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0%,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。
(五)全市各县(市、区)打造物业管理示范小区40个,惠及居民4.16万户。制定出台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、创建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,组织专家定期对示范项目进行指导,通过专家考核评分形式,从各县(市、区)申报小区中评选出40个物业管理示范小区,鼓励县(市、区)出台奖励政策。
三、健全管理体系,加强行业监管
(六)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构和三级物业管理体系,加强日常监管力度。建立健全“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社区”三级物业管理体系,构建县(市、区)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,街道、社区具体负责,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,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参与的物业管理机制。加强日常监管力度,严格执行物业管理区域、业主委员会成立、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制度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严格落实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要求。
(七)提升智能信息化管理水平,建设“智慧物业”。以“互联网+物业”为导向,结合物业信用系统建设,构建起包含物业行政管理、企业内部管理、业主服务等各版块的“智慧物业”大平台,以点带面推动实现企业服务智慧化、日常监管智慧化和社区综合管理智慧化,将“智慧物业”融入到全市“智慧城市”大系统,以“智慧物业”建设带动物业服务行业新旧动能转换。
(八)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。制定《济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,加强维修资金收存、支用规范管理,改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交方式和节点。对老项目历史问题,摸清漏交底数,合理设计追交方案和路线;对新项目,依法合理设定收交关口,破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难问题。优化支用流程,缩短受理审批时限,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,维护业主合法利益。
(九)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。在我市积极探索试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前期招投标工作,按照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要求,实行“建管分离”,打破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小区同时又管理小区的传统管理模式,将新建住宅小区面向全社会实行公开招投标,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。
四、强化文明创建,提供优质服务
(十)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。按照全省文明行业创建“物业标准建设年”要求,贯彻落实山东省《物业服务规范》、《山东省物业管理文明行业标准》,加强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,规范服务标准,做好《济宁市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成果汇编》宣传贯彻工作,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。
(十一)全面推广“三会三公开”制度。通过恳谈会、调解委员会、联席会等渠道和方式,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、部门的沟通交流,逐步建立相互了解、信任、支持的关系。通过公开服务价格、标准和内容,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,公开公共部位收益信息,建立企业自律、社会监督、部门监管的格局。
(十二)持续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。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标准,做好物业服务窗口公益广告、行业规范、禁烟标识、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和无障碍设施设置工作。配合城市管理、工商、公安、街道、社区等部门,做好物业管理项目的环境卫生、绿化养护、秩序维护等工作。
(十三)加强行业协会工作。组织成立市物业管理协会,加强协会自身建设,积极发挥协会职能,搭建学习交流平台,服务会员需求,开办行业公益讲堂,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;加强与外地物业协会、企业交流,支持企业做大做强,培育知名品牌;扎实做好行业宣传工作,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。
(十四)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,配合公安、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,全面消除安全隐患。配合公安、司法等部门,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,全面梳理排查线索,及时上报有关情况,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秩序环境。
(十五)加强物业服务行风建设。梳理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相关法律、法规,依法受理政策咨询,调处投诉举报,深化问题矛盾排查,加强舆情收集分析,对照法律依据、政策点,剖析典型案例。扎实做好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查处工作,突出近两年物业服务投诉举报问题重点,研究制定格式化处理办法。解决共性问题、化解难点问题,推动行风持续好转。